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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来源:浙江省军民融合产业联盟2017-03-09 我要评论(0 )   

国防科技工业作为国家战略性产业,是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的脊梁,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军民融合最重要的领域。加快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是国防...

国防科技工业作为国家战略性产业,是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的脊梁,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军民融合最重要的领域。加快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是国防科技工业落实中央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建设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的必然要求。特别是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发挥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溢出效应,推动核、航天、航空、船舶等“四民”产业提质增效升级,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成效显著

一、军工经济结构不断优化。

全行业实现了单一军品结构向军民品复合结构的战略性转变,军民结合产业发展迅速。民用航天、民用航空、民用核能和高技术船舶继续做大做强,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等产业从小到大,高技术产业占比提升到50%以上,民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稳定在70%左右。“十二五”期间,国防科技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11.8%,高于全国GDP增速4个百分点,成为辐射带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作出积极贡献。

二、军民融合广度深度不断扩大。

军工与民口产业融合不断加深,“民参军”的范围不断拓展,开放发展格局进一步显现。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中,民口单位占总数的三分之二,民营企业占总数的五分之二;部分民口单位开始由一般配套向总体和分系统提升,在电子信息、新材料、高端技术装备等领域为装备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建成,促进了军民信息的互动共享。民间资本开始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投资和产权主体多元化取得进展。

三、军民融合政策环境不断改善。

一系列政策措施陆续出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发布实施军民融合专项行动计划,完成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军用技术推广专项计划,出台促进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发布知识产权转化目录、新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试点开展科研生产许可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联合审查等。

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仍有待提升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刚进入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的过渡阶段,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与中央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的总体要求相比,还有待提升。统筹协调不够。军地之间、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分工界面相对模糊,管理职责“碎片化”问题突出,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难度较大。开放程度不深。军工“躲进小楼成一统”的相对封闭状况还没有根本改观,军工集团内部配套、自成体系的倾向依然存在,部分军工单位立足国民经济开展社会化大协作不够,需要进一步精干军工核心能力,扩大社会化协作,拓展和深化“民参军”领域。军民资源共享水平不高。军民资源统筹和共享不够,充分立足国家科技和工业基础的格局尚未完全形成。现有设施开放和共享机制尚未建立,一些大型科学测试仪器、试验验证设施、重大生产设备没有实现互通共享。重大设施建设协同机制不健全,军口与民口没有完全形成合力。

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的措施建议

一、坚持深化改革破除融合障碍。

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抓紧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顺畅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国家主导、需求牵引、市场运作相统一的工作运行体系,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激励的政策制度体系。要发挥举国体制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既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又要更好地发挥政府在国防科技工业战略规划、改革调整、产业发展政策、军工能力建设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以及军队在武器装备发展规划、需求研究、装备采购等方面的管理作用。

二、坚持协同创新增强融合活力。

以重点军工单位为依托,以重大军民融合工程和重点型号为牵引,组织军工和民口单位组建一批国防关键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按照体系设计类、先进制造类和试验测试类三个类别开展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建设。促进军工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进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成果解密、转化和收益分配等政策落地,形成一批技术含量高、影响力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化项目。依托社会资源推动军工高端装备自主化,开展军工高端制造装备创新工程专项行动,聚焦军工需求迫切的试验检测、机械和电子制造、工具软件等领域,强化自主创新,推动解决受制于人的问题,提升军工高端制造装备自主可控水平。

三、坚持开放包容拓展融合空间。

依据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军工科研生产能力建设为抓手,强化战略,引领融合。军工能力建设布局要与国防建设布局和经济建设布局相衔接,并成为二者协调发展、平衡发展、兼容发展的桥梁和纽带。以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结构调整为契机,对全社会军品科研生产能力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完善“小核心、大协作、专业化、开放型”的军工能力体系。打破行业壁垒,按照“核心、重要、一般”三个层次对军工能力进行分类,精干核心能力,放开一般能力,注重专业化能力整合和聚集效应。推进军工科研院所分类改革,除划分为公益类的院所保留事业单位外,其余院所全部转制为企业。修改完善社会投资指导目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军工股份制改造,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尽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四、坚持协调联动形成融合合力。

在推进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联合审查工作基础上,积极探索“多证合一”试点。按照新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实施许可管理,对新目录放开的武器装备一般分系统和配套产品,不再进行许可管理,鼓励和引导具备相关能力和条件的民口单位进入除战略能力外的国防科技工业领域。进一步完善军工法律法规,加强军工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大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监督和奖惩。加快推进军品价格和税收制度改革,进一步调整完善财政补贴政策,营造公平公正的军品市场环境。完善产业投资政策,研究制定“十三五”军工高技术产业项目投资指南,利用投资补贴,支持军工高技术产业发展。

五、坚持共用共享释放融合红利。

推动具备条件的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国防科技工业先进技术中心和军工重大试验设施开放共享。采取多种形式,分类引导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参与军品科研生产。打造国内权威、服务一流的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打破信息不对称的现状,建立军品科研生产需求、能力建设需求、军工技术转化需求等信息收集发布机制,以及民口前沿、先进技术和优质产品资源信息收集和推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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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工业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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