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 订阅
阅读 | 订阅
能源环境新闻

风电新项目将受到严控

星之球激光 来源:中国证券报2012-04-01 我要评论(0 )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规范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直指部分地方不按国家统一规划,擅自审批计划外新项目,导致国内众多地区风电场存在严重的弃风现象...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规范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直指部分地方不按国家统一规划,擅自审批计划外新项目,导致国内众多地区风电场存在严重的“弃风”现象。通知要求各地应集中清理计划外项目,并提出未来将严控弃风量达20%以上的风电基地上马新项目。

  我们从国家能源局相关人士处获悉,目前国家能源局已正式下发2012年度共计1676万千瓦风电规划项目,新建项目分布将重点向“三北”(东北、华北和西北)以外地区倾斜。这意味着未来风电产业发展的重心将逐渐走出传统的风电大基地,未来以安徽、湖南、湖北等为代表的风能资源稍差的低风速地区风电开发进程将加快。

  去年“弃风”损失百亿元

  据我们了解,2011年“弃风”现象相较往年有愈演愈烈之势。国电龙源电力总经理谢长军此前曾表示,全国范围内平均风电弃风电量占比达20%,直接经济损失达近百亿元。

  前述能源局人士表示,大量弃风的原因主要在于风电项目建设速度与配套输送通道建设严重不协调,一些地方为消纳送不出去的风电,竟开工建设大批电解铝、重化工等高耗能项目,与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宗旨不符。

  基于此,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加强风电功率预报、提高风机并网技术水平、加强用电需求侧管理,以及采取风电供热及储能等多种措施,积极开拓风电市场,提高风能利用效率。并明确提出,对风电弃风率超过20%的地区,原则上不得安排新的风电项目建设。

  “20%的弃风率的要求是基于从风电项目运行经济性角度考虑而提出的。”该人士表示,如果按照去年全国风电可利用小时数1900小时以及现有风电场设备造价综合水平核算,弃风比例高过20%的项目不可能实现盈利。

  二批规划项目将移出大基地

  通知指出,目前,在风能资源丰富“三北”地区,风电场运行困难,大量弃风问题更突出。尽管风电资源优越,但大量的“弃风”现象已致使“三北”地区风电场运行的可利用小时数不足1800小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上述能源局人士表示,国家能源局已启动第二批1676万千瓦风电新建项目规划,考虑到“弃风”问题的严重性,这1676万千瓦项目将不再优先考虑“三北”等大基地地区,而将重点向风能资源稍差但并网条件好的安徽、湖北、江西等低风速和高海拔地区倾斜,相关的配套支持政策也将陆续出台。

  通知还指出,不少地方不按照国家统一规划,擅自批准上马计划外项目,这一现象客观上将加重未来“弃风”问题的严重性。

  国家能源局明确要求,对于2011年9月1日后核准的计划外风电项目,项目核准文件停止执行。同时重申,对未列入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项目,电网企业不予接受并网运行,不能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电价补贴。

  业内分析认为,目前“三北”地区的大风电基地风能资源已开发殆尽,且受“弃风”限电因素困扰,开发这些地区风电项目的投资回报已呈逐年下降趋势。新建风电项目向低风速和高海拔地区转移,将加速低风速风电产业市场的扩容,这将促使从事低风速风电机组及配套零部件生产的设备商以及已在这些地区布局的风电开发商集中受益。

 

转载请注明出处。

暂无关键词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未注明其他出处的作品,版权均属于激光制造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获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 用,并注明"来源:激光制造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其他来源的作品及图片,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媒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③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请及时向本网提出书面权利通知,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具体链接(URL)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移除相关涉嫌侵权的内容。

网友点评
0相关评论
精彩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