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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金运激光: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星之球科技 来源:中财网2015-04-23 我要评论(0 )   

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金运激光 公告编号:2015-027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当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 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会议由董事长梁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2014年年度报告》中的“董事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龚正刚、张慧德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须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 2014 年陆续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92,535,822.50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54%;营业利润 1,399,818.39 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7.4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89,771.29 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27%。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本议案须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得到贯彻实施,总体上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以及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经营管理风险,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发展,本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使之始终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深交所有关内控指引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核查意见》。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出具了审核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 《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本议案须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1,531,169.41 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 1,153,116.9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71,391,863.36 元,减去2014年上半年分配上年度现金分红 1,400,000.00 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0,369,915.83 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提出本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 12,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126.00万元。本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本议案须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须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及支付聘请的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 
 
经审议,决定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拟支付该所2014 年度报酬45万元。 
 
本议案已经由独立董事事先认可 。 
 
本议案须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公司三届二次董事会及三届二次监事会会议中相关议案须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决定于2015年5月15日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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