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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以自有资金收购东莞市盛雄激光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补充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2016-09-06 我要评论(0 )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5日披露了《关于拟以自有资金收购东莞市盛雄激光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2016-07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5日披露了《关于拟以自有资金收购东莞市盛雄激光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2016-07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根据相关要求,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目标公司预估值与净资产差异的原因说明

根据东莞市盛雄激光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雄激光"或"目标公司")提供的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6月30日,盛雄激光总资产为14,625万元,净资产为8,249万元,与本次交易对其所有者权益预估值约47,800万元存在较大差异。现将相关原因说明如下:

1、盛雄激光目前为轻资产运作,厂房系租赁,导致总资产、净资产较低。盛雄激光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运营模式、核心管理团队对产品的研判和筛选能力以及客户渠道资源等方面,所以轻资产运作不影响其生产经营能力及赢利能力。目前盛雄激光产能完全可以满足业务要求,根据规划,未来也将有新的业务投入点,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不断提高。

2、盛雄激光产品创新能力较强,客户资源丰富,主营业务也将开始逐步扩展和完善,发展前景广阔。

3、陶雄兵、陈美霞、东莞市盛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陶雄兵及一致行动人")承诺盛雄激光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5,000万元、6,000万元,合计三年承诺净利润金额为1.5亿元。

综上,结合目前盛雄激光的经营业绩和在手订单情况,对其所有者权益预估值约47,800万元具备合理性。

本次交易的最终价格尚未确定,需参考正式评估报告对盛雄激光所有者权益的评估值来确定。

二、关于本次交易各交易对方定价不同的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公司分别与陶雄兵、陈美霞、吴从友、段益新、刘宜宏、肖盛根、徐豪、东莞市盛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爱君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和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一")以及无锡国联通宝创新成长壹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二")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分别收购其持有的盛雄激光94.52%股权和5.48%股权。

本次交易,交易对方一和交易对方二对其所持股权预计交易价格均以目标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预估值47,800万元为基础进行测算,具体数值将以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鉴于以上交易各方中,交易对方一中的陶雄兵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需要承担业绩补偿责任和风险,交易对方一中的其他股东吴从友、段益新、刘宜宏、肖盛根、徐豪、珠海横琴爱君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和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及交易对方二无锡国联通宝创新成长壹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同意本次交易中其所持股权的作价与陶雄兵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权的作价不同。公司将在最终交易方案确定后披露各股东所持股权作价具体金额。

本次交易的目标公司尚未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标的资产现金对价尚未确定,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六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

亚威股份盛雄激光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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