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溧阳法院受理了一起盗窃案件。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系某动力公司的高级工程师,因沾染上赌博恶习,铤而走险,秘密窃取了公司的激光器、氦检仪等机器设备,卖给专业从事回收业务的刘某等人,涉案价值超过10万元。
在审理中,法官段云松了解到涉案的部分机器设备仍然在回收人员刘某处,且刘某正准备拆分处置。据动力公司反馈,虽然该部分机器设备的回收价格仅不到10万元,但机器设备涉及高精技术,关系到公司相关生产线的正常运营,若无法及时重新投产,将会造成公司巨大损失。为保障动力公司尽快恢复相关生产经营,段云松立即联系回收人员刘某,经过做细致的工作,刘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以原回收价格将机器设备退回。随后,在段云松的积极沟通协调下,被告人李某的家属主动代其退还涉案部分机器设备的回收价款5万元。4月27日,在溧阳法院的协调组织下,刘某主动将机器设备运送回动力公司,并领取了李某主动退还的回收价款。
在短短一个星期内,相关机器设备的退还工作已全部处置完毕,动力公司的相关生产经营恢复了正常秩序,给公司挽回了损失。从这起普普通通的案件中,充分体现了溧阳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积极主动作为,延伸审判职能,从为企业生产经营保驾护航的角度出发,快速妥善处置涉企业相关资产问题,挽回企业损失,赢得了该企业的高度评价。
(节选自人民法院报)
原标题:江苏常州:把社会的事“变”成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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