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电子信息处原处长杨学,在2008年至2013年间,利用负责全省发展平板显示产业财政扶持金等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多家企业贿赂共299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根据本案判决书,2011年至2012年期间,中山新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诺公司)总经理杜卫冲曾两次给予杨学30万元。其中一次发生在申报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时,新诺公司获得了1500万元研究经费,杜卫冲给予杨学感谢费25万元。判决书称,杜卫冲已另案处理。笔者从该公司多名员工处得知,杜卫冲系留美回国创业的博士,据称人已去加拿大。
拿到经费 饭局后送上现金
据了解,2004年,杜卫冲在中山市注册成立中山新诺科技有限公司,任总裁,主管公司全面工作,具体包括技术研发、认识管理和市场运作以及资金争取等。2011年7月,省经信委发布了“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指南”,新诺公司以“激光动态无掩模光刻系统的研究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申报了该专项资金下面的“高端新型电子信息”项目。杜卫冲在证言中说,根据和汪浩等人私下谈的条件,汪浩、杨学、杨裕他们帮助操作这件事情。2012年年初,“激光动态无掩模光刻系统的研究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获批的1500万元科研经费达到新诺公司账上。2012年2月,杜卫冲约汪浩和杨学在广州一家餐厅吃饭,饭后将装有25万元现金的纸袋送给了汪浩。杜卫冲说,纸袋里面还装了两份新诺公司聘请汪浩为专家顾问的聘书,聘书上写着年支付25万元专家费等内容。另一名当事人汪浩证实了此事,并将25万元送给了杨学。
杨学辩解称,当时杜卫冲通过汪浩找他帮忙,承诺项目申请成功后会送些好处费。杨学说,该项目不是其所在处室的事情,他建议去找其他部门沟通,后来不知通过什么方式,新诺公司拿到了项目。杨学称,新诺公司想对他表示感谢,所以送钱给他。
被批“离谱”事后抓紧“补镬”
2011年10月份,中山市经信局组织包括杨学在内的省内专家以及省经信委领导,到新诺公司参加大面积高速激光动态无掩模光刻项目产业化论证会。根据杜卫冲的证言,会议结束几天后,省平板协会秘书长汪浩的助手杨裕(杨学的侄子)打电话给杜卫冲助手,称其“做事离谱”。为此,2011年10月底,杜卫冲与杨学在广州一间餐厅见面。离开时,杜卫冲送给杨学一个装有2万元现金和茶叶的纸袋子。
2011年底,新诺公司获悉可向省发改会申报无掩模光刻技术在平板制造过程中的应用项目,项目资金达500万元,新诺公司随后提交了申请材料。杜卫冲证言说,有消息告诉他说称省经信委杨学处长已审批通过,他应有所表示。因此,杜卫冲取出5万元,交代助手送给了杨学。对于中山新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杜卫冲给杨学送钱之事,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称另案处理。
链接:新诺公司项目曾获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昨日,笔者来到位于火炬开发区明珠路的新诺公司。在该公司正门口,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金字招牌闪闪发光,另一块“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联盟直写光刻技术产业”的招牌也十分耀眼。南都记者联系到该公司,不过相关负责人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昨天中午,笔者看到,该公司数十名工作人员从工厂里出来。一名员工告诉记者说:“杜卫冲老板上周去加拿大了,现在不在。”两名供货商告诉记者说:“我们昨天来的,说老板出国去了,现在都没见到人。”
根据媒体披露,杜卫冲系留美归国的博士,2004年注册成立中山新诺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维护: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通用仪器仪表、光学仪器、光纤、光缆等。南都记者还注意到,在中山市政府公布的《关于2011年度中山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通报》中,中山新诺科技有限公司完成的《大面积高速激光动态无掩模光刻机的研制》项目获得当年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名列17个一等奖的第二位,杜卫冲是第四完成人。中山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牛犇介绍说,当年的科技进步奖由市科技局相关科室负责,评审过程严格按照中山市科技进步奖评审程序和管理办法执行,既有专家评委提供初始意见,又有对外公示和市政府批准,应该说是合法合规的。至于具体情况,市科技局约南都记者今日详谈。一名熟悉扶持基金及研究经费申报内情的企业人士说:“没有内部人士帮忙,一般企业想申请到扶持基金和研究经费异常困难,小微企业更不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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