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2012年11月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9日以
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
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亲自参会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监事、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侯若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情况
经现场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单位的
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及同意,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
会同意聘请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12年11月30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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