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8日,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7,29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向三个方向:一是高密度光互联产品生产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76,560.00万元;二是杰普特总部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21,737.00万元;三是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39,000.00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按规定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公司将按项目轻重缓急调整投入金额,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高密度光互联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包含两个子项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位于惠州激光光电智能制造基地,建设期24个月;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惠州光纤激光产业园,建设期12个月,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拟打造自动化光纤器件生产基地,生产MPO、MMC、FAU等高密度光互联产品,满足数据中心、超级计算等领域需求。该项目已完成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及环评批复,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
杰普特总部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位于深圳杰普特湾区激光谷大厦,建设期36个月,实施主体为杰普特自身。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软硬件购置、实验室优化,增强激光相关装备、激光核心器件、激光新材料、数据中心建设以及公共研发平台五大领域创新能力,拓展激光领域一体化解决方案布局。该项目已完成深圳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及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不涉及新增用地。
补充流动资金部分主要用于缓解公司业务规模扩张带来的流动性压力,2023-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30%,存货、应收账款等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原材料采购、薪酬支出、市场开拓等营运资金需求持续增长,补充流动资金可降低经营风险、优化资本结构。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障流动资金使用合规。
本次募投项目聚焦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光+AI”双向赋能战略,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增长,资产负债率下降。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指标可能存在摊薄,长期来看随着项目效益释放,公司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