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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
中新网西宁4月24日电 (潘雨洁)24日,记者从青海省人大常委会获悉,《青海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锦花介绍,《条例》的颁布实施是青海省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举措,也是该省以法治护航改革发展、以刚性监督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制度实践。 青海省司法厅党组成员、援青办主任田向会介绍,针对监督边界不够清晰、监督力量分散,行政执法监督与监察监督、行政复议、司法审判等各类监督间缺乏有效协同、未形成合力等问题,《条例》有效填补监督空白、明确监督责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各类监督信息共享、线索互通、结果互认。